第(3/3)页 八戒道:“因做了这几年和尚,也略学得些儿。” 以往杀妖怪, 二话不说直接就打死了, 这次可能还不敢, 因为那是如来佛的人, 猪八戒出的这个主意很好, 是通过法律手段判决的,“将这怪的决。已此情真罪当,再有甚讲!” 所以大家称赞:“天蓬帅近来知理明律,却好呀!” 知理明律, 就说明他们是以天条来处决这两个犀牛精的。他们没有错。 八戒说“因做了这几年和尚,也略学得些儿。”当了和尚, 反学了些法律? 不是的, 是学了些办事的道道。 犀牛精被当众处决后, 锯下四只角来。孙大圣更有主张,教四位星官将此四只犀角拿上界去,进贡玉帝。把自己带来的二只, “留一只在府堂镇库,以作向后免征灯油之证;我们带一只去,献灵山佛祖。” 杀犀牛精,是合伙的生意, 星官杀了一个, 得四个角, 他们杀了两个, 却只得两个角, 利润为什么要这样分成? 孙悟空这样分, 为何叫“更有主张”? 他们杀的, 叫星官拿去, 星官杀的, 他们拿着, 万一以后追究起来, 大家都可以互相推脱说, 那是他们干的! 他们留下的这个犀牛角, 说是献给佛祖的, 其实不是, 是他们自己留着的, 他们可以当证据、当把柄一直捏在手里。 因为当时留在地方政府的那只犀牛角就是当证据使用的! 证明收油的是妖怪, 不是佛!你们以后再不要送油了。“留一只在府堂镇库,以作向后免征灯油之证。” 这个犀牛角究竟在哪呢? 反正他们不提这件事, 你也不好意思问。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