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没事,那没关系,不过后几天我要和大壮一起去b市看他爸,囡女你要是相信我,我就把小馒头带上一起去。” 王阿姨有点为难的说。 “小馒头我待几天好了,反正还有玉红,他也肯跟玉红玩的 。” 胭脂从来也不愿意给别人找麻烦。 一想也是,本来赵叔是因为自己才去b市的,还在殷斐那上了班,结果发生殷斐失忆这出,自己又打道回府,赵叔留在b市,自己把王姨带回来,给人家整成牛郎织女了。 王阿姨常年给自己带小馒头,就算相处的再好,也不及人家的亲情,所以适合的给人家一家三口相处的时间,自己和小馒头还是别去捣乱。 第二天,一早,胭脂刚起床在刷牙,手机便唱起来。 不是那首老婆老婆我爱你,那首好久没唱了。 是普通号码的茉莉花。 胭脂叼着牙刷急忙从浴室跑出来,是金入正。 这人,还真够急的。 洗漱停当,给小馒头做了皮蛋瘦肉粥和蔬菜沙拉。 胭脂没把小馒头送到王阿姨那,直接带上去市中心的连城酒店。 小馒头很久没有和妈咪一起上街,很是兴奋,一身休闲的小行头,带着棒球帽。鼻梁上驾着副蛤蟆镜,露出的嘴唇甚是像殷斐,那种薄削的弓形,皮肤却比殷斐白净,十分的酷帅。 不仅惹得大人们喜欢的看,更是引来不少纷嫩小女孩的的频频回头。 胭脂抿着嘴忍着笑,看见自己儿子如此高的回头率,心情好很多。 远远地在连城酒店门口,就看见金入正。 在看见胭脂身边的小馒头时,金入正的眼神最初时诧异的。 他听说过,殷斐和胭脂有了孩子,但是他不知道这孩子竟然,这样可爱帅气。 并且,在看见那连蹦带跳的小家伙的一瞬间,他的心撞了一下。 似乎记忆里有什么复苏了,好像朦胧中自己也有这样的时候,拉着一双大手连蹦带跳的走在人群里—— 可是然后呢—— 那些记忆一定是发生在他很小的时候,所以才那么残缺,如果,哪怕是五岁以后,他也应该会记着的。 这是他心底的遗憾,很遗憾。 蹙着眉,看着胭脂手里紧紧拉扯的生怕再人群里一不留神就走丢了的小馒头,有点呆。 胭脂拉着小馒头已经走到他近前,脸色撂下来:“怎么?不喜欢我儿子?” “恩?”小馒头一听妈咪这样还说,及其威严的恩了一声,尾音上调,很有他那个失忆爹殷斐的风范。 金入正回神,蹲下身从包里摸出一盒流沙画:“喜欢。你很可爱,我是金叔叔,这个送你。” 小馒头抬头看看妈咪,见妈咪点头,才双手接过沙画:“哦,谢谢。你刚才的表情很奇怪是被我电到了吧,我知道我很帅,但是妈咪说看见帅哥的时候要矜持点。” 金入正噗呲笑了。 “对对,你和你妈迷说的都很对,叔叔被你的气派电到了,给我签个名吧。” -本章完结-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