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出名了-《重走黄金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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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吴能送给了周凯。
周凯拿到这本书,眼泪都快出来了,这是自己写的,一个普通的农村中学学生能写出出版,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牛逼的事情。
班上的同学也见识到了吴能的力量,竟然真的把周凯随随便便写的小说出版了,他们眼中毫不掩饰的羡慕和崇拜,班上的同学最近听说一个流言,说周凯写了一本武侠小说,拿了两千块钱稿费,这事大家都当着玩笑,但是流言的流传速度很快,连某些老师都知道了,只是这事大家一直当着玩笑话再谈,没有当真。
可这一次周凯的样书,让班上的同学顿时觉得前面几天的传言是真的了,一个学习成绩倒数的差生,写了一本小说,拿了两千块钱稿费?这本身就很劲爆了,吴能的传说也开始在学校流传起来了。
有些人说吴能家里是一个万元户,还有人说吴能也写了小说赚了几万块钱,但是传言只是知道吴能有钱,但是钱是怎么来的,大家什么八卦传言都有。
这件事也慢慢在学校发酵了,直到过了几天后,某一节下课时间,吴能正在座位上发着呆,突然门口跑进来一个同学,大声喊道:“老班长,老班长,你写的歌我听到了,我听到了。”
“什么乱七八糟的?”吴能望着这位上气不接下气的同学问道。
“老班长,你写的歌呀,我刚刚在二十八班听到有人磁带里在放,就是……就是那首你唱过的“同桌的你”呀!”
“同桌的你?”吴能一听,顿时想起来了,这首歌当时也写在张婷婷那二十首歌单里面去了,原来已经有人演唱了呀,吴能心想着。
虽然是自己抄写的歌,但是被一个歌手演唱出来发行到全国,被全国人民听到,这种感觉很自豪也很奇妙。
吴能起身去了二十八班,找到那个放这首歌的同学,打开卡带机,再一次听了一下,听了一个开头,上课铃声就响了,不过这已经足够了,吴能的确听出这就是自己写的那首歌,就连歌曲的前奏都是那熟悉的口琴声。
如果说先前周凯出版小说是手枪的杀伤力,那吴能这次写的歌被歌手演唱出来了,那已经对这群没什么见识的学生来说,这简直是火炮在他们脑海里轰鸣爆炸。
吴能也没想到自己写的歌会这么快就听到盗版磁带了,那同学的磁带音质一听就是录的,这百分百是盗版磁带了,既然盗版磁带都能在短短的时间里传到这个乡村中学了,那说明这首歌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开始流行火爆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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