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起意-《杀破狼之武炼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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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碧儿吃惊的地方在于胡杨的力气,她可不是胡杨那般糊里糊涂什么都不知道,反而清楚得很。在秦碧儿的一番讲解之下,胡扬才知道:炼体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就算是资质最好的天才从平常人练到一鼎之力也需要三年,而且要不间断地服用气血丹补充气血,否则就会操之过急,给身体留下暗伤隐患。而那些没条件长期服用气血丹的人只能吃肉补充气血,相应的身体打磨就会慢下来,如果再加上资质不好,练到一鼎之力甚至长达十几年。

    胡扬一听之下,也很疑惑,自己也就练了不到五六天拳,就已经九百斤挺举之力了,离一鼎之力只差一百斤,而且今天比昨天多了一百斤。天呐!这个速度已经不是资质能够解释的了,再怎么好的资质也不可能一天涨一百斤力气!话说自己自从来到这天煌大陆、身体不能动弹好了以后,似乎身体就有了莫名的变化,力气越来越大,这跟刘江教的那套崩山拳应该没有绝对关系,到底为什么呢?胡扬想不通,只能归结为静一老道说的那句话:乃人杰、人雄是也!岂是等闲之人可以比较!

    秦碧儿吃惊归吃惊,却怎么也想不通一个没修炼过的人为什么力气那么大。接下来,秦碧儿又给胡扬讲解了如何体会身体的变化、如何保证身体打磨的强度刚好合适而不会留下暗伤、如何观察气血丹服用数量是否合适等细节。

    胡扬一想也是,地球上运动员们训练的时候,最怕就是留下暗伤,所以不管怎么练,总有局限,打破记录很难。但在这里有很大不同,最大的不同就是可以吃肉、服用气血丹补充气血,从而保证身体能够修复损伤,气血不会衰败、反而越来越旺盛,也就是说打破了人体生理局限,或许这就是武道的宝贵之处吧。

    秦碧儿走了,她不可能留下来跟胡扬一起吃那一斤多一块的“粗食”,走的时候叮嘱胡扬吃完饭去大王那里点卯报道领差事,胡杨心里连叫小生怕怕,却又无可奈何。

    秦碧儿走后,胡扬定下心来思考了一番:自己既然已经来到这里,说明短时间之内是走不了了,既来之、则安之,那就要想办法在这里站稳脚跟。出人头地暂时不敢说,做起码要能够在这乱七八糟的地方保住性命。这样的话,这武道是必须得修炼,而且还要练出个模样来,话说小爷在地球上打篮球、踢足球都是明星级的,除了米国那个姓詹的黑大个打篮球比我好点、还有阿根廷有个姓梅的小矮子足球踢得比我强一点,小爷我还没怕过谁!来到这里比打架小爷也不能怕!比抢劫小爷也不能怕!

    话说胡扬跟大多数男孩子一样,以前都向往过这种传说中的生活方式,前几天刘江给他讲那打劫的一本经的时候,他还兴奋地不得了来着。既然如此,就要早作打算,胡扬将眼前的事情整理出两个重点。

    第一就是要加紧修炼,拳法每天都要练、力气也要加紧打磨、那气血丹从明天就要开始服用。看这后院的改造架势,似乎秦碧儿是认真要教自己东西,那自己就要勤学苦练、多学多问,做个三好学生。另外,要让那秦碧儿多给我讲讲关于修炼的基本常识,最好是有这方面的书籍找来看看,既然要修炼武道,就不能做小白,这样是可耻的,也是可怕的。如果有人是个大高手自己却看不出来,还拿定架势跟别人决斗,这跟找死有什么区别?

    二来就是要搞清楚环境,不管是大环境、还是小环境都要搞清楚。虽然刘江大哥跟自己讲了不少,但别人说的跟自己掌握的是两码事。再说刘江大哥实力不高、见识有限,不可能什么都知道,还是要自己去了解、去学习更加稳妥。最关键要搞清楚的是这大风原上、风暴海里的各种宝物都有哪些,哪一种值多少钱都要搞清楚,不然如果哪天走了狗屎运捡了一个价值连城的宝贝却被自己当做石头扔掉了,那不得哭死!靠!想想小爷心都已经在滴血!

    吃过了饭,不管胡扬如何害怕、如何不情不愿,还是要去女大王那里点卯领差事。小爷我为鱼肉,那娘们儿为刀俎,没办法呀没办法,这就是命啊!

    来到昨天那个大房间,胡扬今天已经不像昨天那样心有所思,仔细看了看房间环境。那女大王似乎对火红色特别钟爱,这房间地毯是火红的、窗帘是火红的、头顶遮尘的布幔是火红的、连那桌子上放的几个琉璃酒杯都是红色的,那女人身上的衣服就更别提了。如果把这所有的火红色装饰都换成大红色的话,这就是一个大吉大利、早生贵子的标准中式洞房啊!胡扬心里感慨。

    虽然这房间装饰以火红为主,但并没有让胡扬觉得不舒服,除了刚进门有点绕眼以外,感觉却是格外协调。好像本来就应该这样,一切自然而然、恰到好处,没有半分刻意。配合那简单粗犷的建筑风格,胡扬只觉一股热烈、奔放、火辣的气息扑面而来,让他精神也为之一振。心道但凡迷死人的妖精都不是简单娘们儿,手底下都有料,尤其是做山大王的妖精。这房间布置看似简单随意,却不是一般品味的女人能弄得出来的,能将色调单一的火红色衣服、火红色的装饰运用到如此极致协调、浑然天成也算是一绝了。胡扬大开眼界。

    胡扬来到那女大王跟前,还是不敢多看,那女人还是半躺在那“床椅”上,神态悠闲、姿态慵懒,跟那火红色所表达出来的热情奔放毫不相干却又不矛盾,话说所谓诱惑似乎就是这么来的。

    “大王,小生领差事来了。”胡扬昨晚想了一下,觉得称自己为“小人”、“小的”不好,平白低人一头,几次慌不择言差点说成了习惯,自己实力不够,不敢自称小爷,又觉得自己是个读书之人,便想出了这个他认为即低调、又高雅的第一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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