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6章 决战升龙城(九)-《仙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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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敢拿着鸡毛当令箭、或是栽赃夺权,你当军情部那些兄弟都是吃干饭的吗?”听到苏东这担忧,曾炜杰冷声冷气地先是如此说了一句。

    话语微微一停、他立即转头望向坐在一旁很少开口的一个少将,高声说道:“仇成武,你也以你行营军情处处长的名义给我出一道密令去。我此令颁行后,凡有栽赃夺权者,一经现、一律死罪。其直系家眷充军宁夏、青海,并承担军事法庭判罚赔偿金。”

    赔偿金、这也是新法之中才刚刚确定的一项新规则。

    从前大宋的王法里,杀人者偿命、没有附带的赔偿金。

    之前许多地方官从前在遇到杀人案时也曾判定行凶者给被杀者赔偿,但却一直没有一个准确的标准定位。通常的做法,也就是将行凶者的家产部分或全部赔偿给被杀者。

    而胡安国按照刘行的建议、主持修订之后的新法刑律增定出来赔偿金之后,从此后凡是杀人者即便是无产者,其直系亲属,诸如父母、配偶、子女也将被列为代赔人,为其像被害者给付赔偿金。

    咨议院对刑律做出了新的修订,咨议院中的兵务分会自然也会跟着去进行修订。

    兵务分会修订、增补的赔偿金规则出来以后,当时曾在军中引起过一阵热议。热议的的焦点是什么呢?就是赔偿金的额度和赔偿的方法。

    民间的从业者、那可谓是三百六十行,每个行当收入都不同。在给付赔偿金时,因收入不同、所以只能将一条人命暂时初定为赔偿金是六万至十二万龙元之间。

    可是军中的赔偿金呢?收入好计算,不算战功、单是军饷和薪酬,以及补贴加在一起。

    若是有人杀了当兵的,定位也极其明确、那就是将计算被杀者正常致仕前所有军饷和薪酬的总和、再叠加上六至十二万的基本性命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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